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
时间:2016-04-12 15:44:46 来源:连云港市恒源人才科技有限公司 人气:2508
关于转发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
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县(赣榆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、地税局:
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《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〔2016〕61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要求,一并遵照执行。
一、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,我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2%降至1.5%,其中: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%,个人缴费比例为0.5%。
二、各地负责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于2016年4月将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到位,并统一于4月、5月、6月分别将参保单位1月、2月、3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进行核减。
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,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、地税局报告。
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
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
2016年3月29日

抄报: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江苏省财政厅、
江苏省地方税务局。

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印发
